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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
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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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小私营企业注销营业执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基本程序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登记期限:(注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登记条件:(注销)依法取得的。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1)书面申请;(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申请书;(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印章、公告原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IC卡;(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6)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登记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登记依据:(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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