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应该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者是有经济补偿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单位的说法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新规定的一条就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劳动法》等法律都没有规定“合同期满不再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补偿年限。
有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您现在提供的信息,单位应当延长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终止,延长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情形外,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期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月工资支付,支付经济补偿时的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人已浏览
57人已浏览
66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