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9人已浏览
833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3,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