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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承租人只需要按出租人的要求以原定价格给付房租,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应当...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可以出租给他人的,那么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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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性质为公租房,则在原承租人去世的时候,与他生前共同居住的同住人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但并非系继承居住权。具体的要看房屋的性质及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比如在上海对公租房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四)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前款第(二)项规定中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不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能请求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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