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依法设立,并经市房地产管理局确认资质审查合格,由市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经营性服务单位,它在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
中介冒充买房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中介收取合法佣金以外其他费用的行为称为“吃差价”,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有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要怎么算? 1、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在这里中介方是两种角色, 一、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是属于中介方,你经过努力促使买卖合同成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合同履行是双双当事人的事。 二、在买卖合同中,中介方你同时有做保,是承担保证人的身份。如果合同不履行,作为保证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两个角色是两个不同关系。所以对于你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中介费,答案也应该不同。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买卖双方与中介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中介承诺已兑现,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一方违约的,中介费应予退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37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