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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中常涉及到的问题有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费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期限、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裁定书等。出现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房屋由法院保全的,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请求解除保全措施,房屋保全期限为两年。两年后到期不申请继续保全的,自动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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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财产纠纷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房地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法院将裁定解除保全。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不一定安全,还存在风险。
当事人未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但房管所收到了法院的保全裁定书,该裁定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该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并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向房管局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房管局应该立即办理保全登记。 法院会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后,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定书,但对裁定书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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