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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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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根据现行政策,凡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要求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加30天生育奖励假);2、由于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通知》规定晚育假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并在《通知》发布前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
1、职工产假工资(即职工过去每月实际工资标准)高于生育补贴的,按产假工资支付职工,生育补贴下降,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津贴低于生育津贴,可以先按产假津贴支付员工,然后再按产假津贴支付,将与产假津贴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返还给企业。生育补贴的领取额=生育当月公司平均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缴纳工资基数是指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上年度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计算,即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末奖金、津贴、奖金等。
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以上就是关于北京生育津贴男方领取的材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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