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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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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公司无权扣除,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以上材料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产前检查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北京生育津贴条件:1。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98天加30天);2。由于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因此不应同时享受晚育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3。被保险人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并在通知发布前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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