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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县级以上...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方针,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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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接受绝育手术后,符合再条件要求生育的,由受术者提出申请,经县(市、区)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复通手术,费用从计划生育手术费中支付。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适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条例。
各级计划、财政、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城建、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协助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的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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