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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社会矿体、企业事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计划外生育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非婚生育或借收养名义违反计划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计划外生育加重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养、送养子女的,按计划外生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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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生育的,女方必须满28周岁。
机关、社会矿体、企业事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生育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计划外生育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不允许生育第三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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