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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办理之后,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求职证明。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排的就业指导等条件之后才可以领取。否则...
1、员工提出离职,通过邮件等书面方式; 2、请相关领导书面签字确认知晓离职事宜; 3、按员工提出离职日期起最多30天内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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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有什么固定的流程,你只需要提前30天找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开解除合同证明并结清所有工资,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到政治部人力资源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 3、科室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手续办理顺序进行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 6、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胸卡、《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报销院所账目,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 7、离职当天,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8、离职员工工资将由财务供应科在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9、如与院所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当然导致其它合同(协议)的无效,涉及其他合同(协议)有关事宜,仍按照其他合同(协议)处理; 10、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须由离职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手续的办理,同时院所保留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给院所带来损失的责任的权利;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女职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书审查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书申请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国医疗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总结等原始资料;十、收据。配偶生育男职工需提交的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费应在女职工怀孕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请;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应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一年内申请;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在手术前申请;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在配偶生育后一年内申请。 逾期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统筹地区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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