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由各地人社局自行规定。成都市人社局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如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
生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申报受理 生小孩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替职工缴纳的,个人不需缴纳任何保险费。相应地,在申请生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时,也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人员代为申报。具体来说,当参保的女职工在怀孕、流产或计划生育前,需将情况报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或所在地方的劳动保障服务部门,再由他们携带职工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小孩医疗保险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该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等。 二:资格审核 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部门在接到职工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递交的申报受理材料后,需尽快进行前台资格和资料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发放受理回执单,并签发医疗证;若没有通过,则发放不受理回执单。 三:待遇核定和结算 若收到受理回执单,在女职工产假开始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小孩医疗保险窗口,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材料包括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生育医疗证、生育医疗申领表、医药费申请单、手术费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以及妇职工的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原始材料。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待遇重核,并核算最终的报销数据。 四:待遇划拨 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对报销材料的审核通过后,会核算出需支付给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无异议,社会保险中心将把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划拨到参保女职工的帐户中。参保女职工在收到社会保险中心的通知后,即可进行生小孩医疗保险待遇查询。
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关于报销的规定如下: 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997人已浏览
39,820人已浏览
1,0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