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
1、“2000年,姐和姐夫给我父母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的法律行为属于赠与,一旦交付并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姐姐是不能要回的。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既然是协议离婚,当然可以要求他净身出户,协议离婚就像买菜,价钱是谈出来的。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一 结婚以前只有一方的父母出钱买房,而且房子的产权是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律师:如果是只有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产权归属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这个房屋属于这个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如果是一方父母只资助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 结婚以前一方父母出资,而产权是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律师: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三 结婚以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律师: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四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律师: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五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律师: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六 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律师:“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七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律师: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八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律师: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律师: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十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