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临时工雇佣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门...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临时雇佣合同的样本: ————公司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 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北京×××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岗位职责书》;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如果雇佣时双方签定合同约定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那么出现安全事故就应该按双方约定由施工方承担。合同是双方意愿的表现,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就是有效合同也是合法的。新装房子是临时雇用关系,不是长期劳动雇佣关系,你应该不存在给对方办理保险或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的必须,所以双方在承包装修工程时签定的合同应该是认定为有效合同的。当然,施工人员摔倒您没有直接的过错,按您问题的陈述只谈合同的话,你确实没有责任。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与雇佣工免责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8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3,3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