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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处,或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会收回廉租房,或停发租赁补贴。参考法条:建设部、...
申请条件不同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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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在本地已有住房; 2、廉租房申请人收入、财产高于规定申请的标准;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1、参加选房者每户(号)限1人; 2、选房人须校验身份证件,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身份证件; 3、以选房人的受理(选房)顺序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 4、选房人选定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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