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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承包人在缺陷期内认真履行维修义务,等缺陷期一过,发包人应当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期的期限一般...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发包人在此期限内无异议的,需要返还承包人保证人。超过14天未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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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后,发包人应在14天内与承包人核实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无异议,发包人应按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如果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退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催告后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承包人退还保证金申请。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通过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 2、供热和供冷系统有两个供热期。 三、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 四、装修工程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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