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合理地说,产假不能提前休息。如果医院检查后未确定预产期,可以提前开始产假,...
工作累计满20年的,可以休15天的年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你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时候不再支付工资,有些地方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和个人工资按就高不就低发放其中一项。具体的规定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生育保险章节即可。
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享有的是社会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不需要提供劳动,享受生育津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提前结束了产假,向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当得到正常工资,而这工资不因女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而减少。即女职工按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结束产假上班,可以生育津贴和双倍工资兼得。但是,女职工自己要求上班,是对休假权利的合法处置,自我放弃,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实,你的疑问中所提到的具体四个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即产假是否算是出勤?也就是说,只要按照“出勤”记,你的4个问题全部迎刃而解了。如此,你应该查阅一下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该《条例》的“奖励和保障”部分中)是怎样规定的。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该《条例》规定就明确了你所想知道的内容。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其中第三款的“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也就很能说明你的提问。“视为出勤”,也就意味着你的产假就是“出勤”,那么,既然是“出勤”,也就意味着你在“上班”,是上班,你就能得到你上班期间一样的工资和福利。当然,奖金应该是没有的,尽管你还在“上班”,但你的“上班”是不能为单位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包括许多事业单位也是同样),奖金你是不会得到的。同时,如果你们单位设定全年年终奖的话,该奖金也会受到影响。除非你所在省市的《条例》中明确规定能享受奖金的规定。因此,你得仔细读一读你所在省市的这个《条例》,好好研究一下,不明白之处,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5人已浏览
3,724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1,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