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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独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该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下列...
从2016年1月1日起,公民可以依法生育二胎,但如果已经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公民,依法生育二胎的,将丧失独生子女的资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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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时公司不续约的情况下,不论可否有年终奖,你都能够申请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限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这项限定的是合同到时)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通过新旧条文的对比可以看出,国家取消了给予晚婚公民延长婚假的奖励,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无法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但是对于具体的假期天数没有明确规定,其具体奖励天数体现在各地方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的实施细则中。 目前只有广东省出台了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还未针对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调整本地区的晚婚假与晚育假。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只有在其《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之后,当地的晚婚假才会正式取消。 对于大部分职工比较关心的“2016年1月1日之前领证但未休晚婚假的职工,还能否享受晚婚假”的问题,需要看各地新规的具体规定。原则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证但尚在单位规定的婚假有效期内的,应当按照原规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当地新条例出台之前领证结婚的,也应当依据现行的条例执行晚婚假。 以北京地区为例,截止目前,北京地区尚未出台新政,因此,目前已领结婚证但一直未休婚假的职工,只要其婚假仍在单位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并且符合晚婚假的条件,仍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如果撤诉,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不再追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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