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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对象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体现出土地资产处置中,区分类型,有偿使用原则,涉及国有企业改变其原有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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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改制即股权分置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三分之二,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企业改制审计规定是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国有企业改制,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涉及国有资本处置、与原主管部门脱钩、职工身份转变等重大问题。因此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建“改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制事宜。 (二)参考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对企业改制的直接的要求或建议,考察本系统内其他单位改制的一般做法。 (三)考虑改制资产范围、是否需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剥离的具体方式。 (四)考虑改制的目标、形式和操作类型。 (五)如果存在母子公司体制,需要考虑改制后是否成立集团及如何对目前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进行调整的问题 (六)提出股本结构的初步构想。 (七)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其可行性。 (八)提出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其可行性。 (九)与银行等主要债权人联系,提出债务承接或处置方案。 (十)宣传动员,取得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理解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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