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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得出租物业管理用房。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便利的服务,业主通常允许物业管理公司使用部分公共住宅。物业管理房屋的使用仅...
物业管理用房是给物业管理单位用于本服务区域内的办公或保洁保安电工住宿使用的,不可以擅自出租,就是真的有剩余要出租,这租金也属于全体业主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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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根据这条规定,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能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更不能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他人牟取利益。因为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是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只能使用而不能处置。如果要出租的话,也要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行,并且出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不能占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所以,物业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你该代表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制止物业公司这种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物业企业不得随意租赁管理用房。为了方便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业主通常允许物业管理公司使用一些公共住房,这些物业管理住房的使用仅限于为业主提供服务。只有经业主许可和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才能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租户是有权利享受物业的。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和户主签订的关于房屋管理维修和房屋周围环境的管理约定合同,当户主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租户时,相应的权利一并转让,所以,租户有权利享受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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