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 1、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贷款条件;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新贷款办法将于11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二、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不需要评估;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三、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四、签订借款合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第九条申请使用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查询和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的权利。第十二条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以上第五和第十二两个条款法律赋予了你享受公积金的权利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第41和第43条规定了,劳动者对住房公积金争议的救济途径,一个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行政机关责令单位纠正并罚款;一个是可以直接行使诉讼权利,两年前河西区法院的公积案件完全受理,若是法院不予受理,你当然可以依法力争。
1。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放贷,如果不继续缴存公积金,对贷款没有影响。另外加息(利息调整)后第二年按新利率计算。2。天津最高贷款额40万,最长年限30年。另外公积金贷款根据个人能力(你们双方的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直接体现你们的收入和还款能力,还要公积金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你们的房子,两者取低的贷款给你。例如你们能力能贷款30万,但房子评估只能贷款25万,那就只能贷款25万。你们双方公积金缴存如果整600元的话,5年最高可以贷款38万。要补充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1,216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