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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
房屋作为不动产以过户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条件.所以目前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按照你描述的情形,该房子应该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处分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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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种情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 (1)居间人弄虚作假居间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此时,居间合同无效。此时,居间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②应当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居间人违反保密义务如果委托人提出,居间人不得将委托人的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买卖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这个要求应当明确纳入合同的内容中。这种情况下,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同时,居间人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者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如果居间人违反了保密义务,从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害的,居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房屋买受人有义务将购房款交付出卖人,出卖人有义务转移不动产物权,并在法定期限内协同买受人办理物权变动登记手续。从合同的履行情况看,买卖双方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但买方并未履行作为获取不动产合同一方应尽的支付对价义务,卖方也从未督促其履行,且涉诉房屋从未转移占有,以上特征显示原告与被告虽然在合同形式上显示意思一致,但并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意思表示,所以这是一种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答辩状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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