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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中遭偷,物业有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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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42条、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43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144条、出卖人出卖由承运人运输在途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自合同成立之时,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5条、当事人对于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时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146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交付地点或者按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至于约定的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综上所述,网上购物,在商品尚未交付之前已经损坏,该损坏应当由谁承担。理论上说,在标的物(商品)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风险都由出卖人承担,但是需要排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如果你描述的情形不符合143、144、145、146条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对于商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并未另有约定,那么显然在商品交付之前,出现的损坏情形应当由出卖人或者承运人承担责任与买受人毫无任何关系。此种情形,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解除。
1、家中遭偷,物业有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网购包裹,物业该不该代收 签收快递或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责任,原则上小区保安或物管人员没有代为签收的义务,特别是一些重要或贵重物品。物管公司是服务公司,在物管合同服务条款中包含了帮业主处理一些事物的义务。如果物管帮忙代收了,而包裹出现丢失或损坏,那么物管还是存在一定的保管责任。快递过程中,包裹如果遗失、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3、小区内停车被划伤,谁负责 物管费和停车管理费是不同的,具体要看双方是否签订有停车保管的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履行,没有协议可能无法追究物管责任。如果业主与物管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车主按照规定的地方停放,物管应当对车辆的损害承担责任。 4、物业公司有权擅自停水吗 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承认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水电供给,否则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关停供水。 5、物业有权禁装太阳能热水器吗 物业管理公司对整个小区负有管理职责,有义务和权利维护小区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否允许装设太阳能热水器,主要要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公约中是否有约定,其次要看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是否构成对墙面、顶层或邻居空间的占用或破坏。 6、首层住户要承担电梯费吗 在高层住宅中,首层住户在没有特殊预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首先从财产权上和实际使用结果角度上讲,首层住户需要交费,其次电梯为一层用户也提供了服务,所以从电梯的服务角度看,一层用户也需要提供费用。 7、车在小区被盗,物业管赔吗 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只存在车位使用关系,并没有保管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车辆的损坏或被盗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比如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站岗值班制,盗贼入门后,业主连续求救无效;或者小区实行电子监控,录像带上有盗贼的头像,而当值保安却没有发现,或发现盗贼没有及时制止等,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索赔。 8、公共区域照明费如何分摊 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成本,并由受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
1、家中遭偷,物业有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网购包裹,物业该不该代收 签收快递或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责任,原则上小区保安或物管人员没有代为签收的义务,特别是一些重要或贵重物品。物管公司是服务公司,在物管合同服务条款中包含了帮业主处理一些事物的义务。如果物管帮忙代收了,而包裹出现丢失或损坏,那么物管还是存在一定的保管责任。快递过程中,包裹如果遗失、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3、小区内停车被划伤,谁负责 物管费和停车管理费是不同的,具体要看双方是否签订有停车保管的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履行,没有协议可能无法追究物管责任。如果业主与物管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车主按照规定的地方停放,物管应当对车辆的损害承担责任。 4、物业公司有权擅自停水吗 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承认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水电供给,否则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关停供水。 5、物业有权禁装太阳能热水器吗 物业管理公司对整个小区负有管理职责,有义务和权利维护小区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否允许装设太阳能热水器,主要要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公约中是否有约定,其次要看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是否构成对墙面、顶层或邻居空间的占用或破坏。 6、首层住户要承担电梯费吗 在高层住宅中,首层住户在没有特殊预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首先从财产权上和实际使用结果角度上讲,首层住户需要交费,其次电梯为一层用户也提供了服务,所以从电梯的服务角度看,一层用户也需要提供费用。 7、车在小区被盗,物业管赔吗 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只存在车位使用关系,并没有保管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车辆的损坏或被盗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比如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站岗值班制,盗贼入门后,业主连续求救无效;或者小区实行电子监控,录像带上有盗贼的头像,而当值保安却没有发现,或发现盗贼没有及时制止等,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索赔。 8、公共区域照明费如何分摊 住宅楼内公共照明系统属公共设施,其产生的电费属能源费范畴,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能源费用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成本,并由受益人即楼内全体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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