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擅自占用居住区公共场所或者改变其用途的;(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坏设施、设备等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的;(三)私...
(一)擅自占用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有其他危及房屋安全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买下土地使用权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其它形式转让土地所有权。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私下进行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将被收回。
1、违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均构成行政侵权行为,国家都应予赔偿。一般表现为违法行政拘留、违法采取行政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情形: (1)执法主体不适合。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实施行政拘留的职权,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根本无权限,而却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如税务机关因缴税人拒不缴税而将其予以行政拘留; (2)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有权限但却违反了法律规定。如行政拘留期限超过了15天、违反了法定程序; (3)对行政相对人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扣留等。缺乏法定事实根据,对错误的适用对象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公民人身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行政赔偿。 2、以暴力殴打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行为。 暴力殴打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以暴力打击公民身体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行为。这里的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还包括只要与行政职权的行使有关,无论是作为行使行政职权的一种手段,还是凭借行使行政职权的名义而实施的行为,不论施暴的行政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是善意亦或恶意,在行政职权的时间或场所实施的行为。暴力殴打既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己实施,也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方式唆使他人实施。无论以何种方式实施暴力殴打行为,都是明显的、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只要与行使职权、执行职务相关联,对公民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国家都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殴打等暴力行为是为了渲泄私愤,报复或个人恶意而借执行职务实施的,则应视为个人过错行为,或与公务脱离的个人行为,国家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 此类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时违反国家有关武器、警械使用规定而使用枪支、警棍、手铐、脚镣、警绳、催泪弹等致使公民伤亡的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在不应当使用武器、警械的场合使用武器、警械;使用武器、警械程度与被实施者的行为不相适应;使用武器、警械的种类选择错误;使用武器警械违反法定批准程序等等。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而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国家将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使用催泪弹,或受害者是拒捕对象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1、冒名使用,采用冒名购药等虚假手段,欺骗基金。2、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3、转售药品采用转售药品等手段取得基金,非法获利或不当获利。4、借给他人把本人的社会保险卡交给他人,定点公司,其他公司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5、超额保险参加者重复使用社会保险卡,超额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6、全家共用一张卡由于有些人达不到门诊实时报销起付线,便打起了一家人共用一张社保卡的主意,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诊配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张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