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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的法律规定里没有对事假工资的解释。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工资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 二、应发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发工资数。 三、实发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剩余的就是你实发工资数。 所以请假只应该扣当天工资,扣双倍工资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事假当天不发工资。 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意见》(中劳薪字1959第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事假当天工资应当扣除,按照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21.75。这里的工资指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工龄补贴。
按照规定,你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应按你原来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你的产假期工资,现在公司克扣你的工资完全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所克扣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公司自200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对工资及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法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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