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退休工资纠纷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
辞职后工作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民营非企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休后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年休假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纠纷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职工休了年休假不享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对经本人同意,单位不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另行按工资200%给予工资报酬。对于已经安排休假的,只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无需另行支付工资。一些单位安排了职工带薪年休假之后,又另行支付200%工资,对于民营企业是职工福利,属于企业自主权;对于国有企业,是回避国家禁止滥发工资奖金规定,编造项目滥发工资的违纪行为。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