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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和合同办理房地产权证,属于商业和住宅性质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开发主体申请房地产总登记后,方...
有,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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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地下停车位面积已列入共享面积并分摊,则该地下停车位不能获得产权证书,属于所有社区所有者,开发商无权出售,更不用说转让了。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没有分摊,开发商单独获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向买方出售产权,买方享有地下停车位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社区内的商品房预购买者。在第三种情况下,一些地下停车位属于人民防空项目,人民防空项目是国家强制性的,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家按照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设施的建设给予优惠待遇。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此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则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车位有哪几种 1、建筑面积为分摊的地下车位相信大多数的业主都比较喜欢地下车位,自己的爱车停在地面下,就不用遭受日晒雨淋,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不能办产权的当然还是禁止销售,属于全体业主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即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库进行特别约定,车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2、建筑面积已分摊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如果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已经分摊到地面商品房的购房款中,那么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随着商品房的销售、业主购房的完成,实际已经转化为全体业主承担,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否则就属于开发商。 4、敞开式的地上车位我们经常能看到地面上有很多车是停在一些用线划分的车位上的,这类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5、改造车位这算是现在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操作,有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分这些车位(库),它们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地下的停车位,一般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会规定了是开发商的,但是这些车位中有一些是防空的or防战争的,这些是不能将车位的所有权卖掉的,因为国家如果有紧急情况会随时征用,你只能跟开发商买使用权,这样你就不能办产权了。这个是国家的硬性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的长期买卖就相当于是租赁性质的,可能会违反最多不超过20年的规定,这个风险是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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