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切实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严肃认真、科学负责地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4、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里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2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493人已浏览
5,6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