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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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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不受理情形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等。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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