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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 2.因为主体不存在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3.双倍的基数是实发工资,因存在非法用工问题建议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
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劳动合同有效。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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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要求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原公司被收购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原合同的权利义务被新公司继承,不能要求劳动都离职后再重签。如果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按劳动都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均工资进行赔偿,如果与劳动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因自身发展壮大,运营范围扩大,分家等原因分立成立两家以上企业等情况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变成了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此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比如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未签订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劳动事实即成立了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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