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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理离婚房产纠纷的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
1、法院一般对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是如果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双方竞价,最后价高者得到房屋所有权;双方均不主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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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一般接受的房地产纠纷有:商品房预售纠纷、单位集资住房和参与房改的公有住房销售纠纷、私有住房和二手房销售纠纷、商品房销售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继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纠纷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法院一般接受的房地产纠纷有:商品房预售纠纷、单位集资住房和参与房改的公有住房销售纠纷、私有住房和二手房销售纠纷、商品房销售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继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纠纷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般受理的纠纷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产抵押纠纷、婚姻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党委发文调整引起的不属法院主管范围的批复》的规定,下列房产纠纷法院不会受理: (1)因党委发文调整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解决,当事人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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