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工伤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工作中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几个主要区别。 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地位不同: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最本质的区别,也是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具有一定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而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与用工者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劳务提供者不受用工者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如果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在用工单位的办公场所工作,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的,那么该两者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而如果劳动者从事某一特定工作,可自主把握工作方式,无需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则属于劳务关系。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