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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可否能获到房屋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限定。 2、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能够买卖,...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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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策因素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 第二、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三、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 第四、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第五、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第六、公证风险 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很常见,但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
一般政府的,土地是划拨形式,不需要出土地出让金,所以房价的成本较低,安置拆迁户的价格也低,从拆迁户手中买下来的价格相对也低。安置房的品质,物管及小区内环境等各方面,与精品楼盘相差悬殊,如果高价出售绝不会有市场,所以拆迁户也有自知知明,不能卖得太高。《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1,五证不全的房子,最好不要买,风险很大,直接关系到以后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证; 2,不同性质的房子,风险各自不同; 3,小产权房,压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4,拆迁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5,鉴于以上分析,我认为: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并非明智之举,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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