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十九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使用,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第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第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以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第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