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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第一步:修改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但是如果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话,那么就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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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采取:先行征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到位后再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采取:先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补偿的给予补偿再拆除或没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不需要补偿的直接拆除或没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没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直接收回土地。
第一步:查处违法用地立案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职权或举报,发现土地使用人: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 3,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应当按收回国有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第二步:处罚前履行告知、听证无偿收回国有土地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因此应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处罚机关履行告知、听证等法定义务,确保处罚的公正性。第三步:下达无偿收回行政处罚决定在履行了法定处罚程序的前提下,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就有关补偿事项作出决定。第四步:执行决定收回土地下达决定后,告知被处罚人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或者经复议或诉讼维持了处罚决定的,处罚决定生效。生效后被处罚人拒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的规定,其实在我们国家土地收回的时候大部分都是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所以大家在国家收回土地的时候,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大家一定要积极地予以配合,这样才能使国家行使权利的时候更为便利。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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