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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有: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
一般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未发就属于拖欠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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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拖欠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拖欠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所称的拖欠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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