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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但是房屋抵押必须去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才行,没做抵押登记也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优先受偿权。...
这个问题是问房东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吗。其实这么说合同一般来说都是有效的,除非说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说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社会道德,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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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被抵押时租赁合同还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但在租房到期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1、抵押的房屋能进行租赁,租赁合同有效。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实施房产出租。房产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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