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六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补偿是怎样的

2022-01-21
答: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可改为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