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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 两份遗嘱

2021-01-21
记者姜岚通讯员慕新伟   都市报讯张某先后给后娶的老伴黄某及3个子女留下了两份遗嘱,他去世后,由于两份遗嘱的内容有冲突,子女们和黄某都很纳闷,到底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3月20日,记者从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争得张某生前房产的所有权,张某的3个子女将黄某诉至了法院。   据办案法官介绍,十几年前,56岁的张某与42岁的黄某经人介绍后再婚,无房的黄某搬进了张某的住处。2007年,张某患了肝硬化后,黄某一直悉心照顾,张某在感激下就给黄某留下了一份遗嘱:待自己故去,将自己生前所有和居住的一套楼房留给黄某继承。   随着病情的加重,黄某一人照顾张某已力不从心,于是,张某的3个子女也开始轮流照顾张某。今年1月,看着3个子女为自己忙前忙后,张某又被儿女们的孝顺感动,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将先前准备由黄某继承的那套楼房,留给3个子女继承。立完遗嘱后不久,张某去世。   忙完张某的丧事后,张某的3个子女看到黄某还住在父亲生前的那套房子里,于是委婉地告诉她要其另找住处。黄某很生气,拿出遗嘱辩解,子女们这才知道父亲生前曾立了两份遗嘱。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留下的两份遗嘱都属有效遗嘱。但《继承法》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张某遗留的楼房应由张某的3个子女继承。考虑到黄某暂无去处,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的3个子女补偿了黄某5000元,并同意其可在房内居住6个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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