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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
1、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女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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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产权证书上没有女性名称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对财产有相应权利的除外。如房地产销售合同、购房转让记录、双方签订的房屋所有权合同等。
一般而言,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即有意思表示合同即生效。但是,在标的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因此,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第一,房子已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上显示子女是房产所有权者。房产权利的产生,是以房产证为标志的。房产证一旦颁发,则房产证上所有权者的名字之下对应的所有权已产生。即,赠与的财产,赠与人已完成交付。此时,夫妻两人离婚,涉案房产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当然也没权力分割。 第二,房产证没有下发 购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义签的。此时,虽然房产的权利尚没形成,但,它是将来确定房产归属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父母已经为子女交纳首付和月供则视为已经交付。因此,这种赠与行为也不能撤销。房产,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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