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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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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缴纳社会保障的,由社会保障局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金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第二,用人单位未向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的工资应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工作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应该是女职工产假前的月薪标准。此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疾病生育手术费用。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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