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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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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天数。符合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配偶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每生一个增加15天。2、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比如月薪2500元,3个月可以享受7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生育津贴共计1万元。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二、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按规定,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按应享受的生育产假天数计发。职工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以不再支付职工工资。 生育保险中含生育津贴(三个月的缴费基数),即你产假期间的工资。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为你制定的社保基数标准。女职工生育后,地方社保机构会接到女职工所在单位的申请,在经过核定后,会将你在产假期间(通常为3~4个月)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一次性打入单位账户,单位在扣除三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后,将余额发放到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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