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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企业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金(包括中标)的,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招标办公室决议报请委员会批准,可限...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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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式(一)在公开招标中,企业须在规定的时点前以电子标书的方式投标,截标、开标、评标等均以电子标书为准。各类出口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内只能投标一次。企业在发出电子标书后,务必通过电脑接收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出的标书到达反馈信息,在确认标书安全到达后,投标工作方告完成。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电子标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二)在协议中,招标委员会以电子方式将各企业最高投标量分别下达给其所属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下达给招标办公室。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企业,各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投标数量内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别投标数量及投标价格的确认,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在规定的统一截标时间前将企业分类别确认的协议招标投标数量及投标价格以电子方式上报招标委员会。中央管理企业的通知和确认工作由招标办公室直接负责。
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定纺织品被动配额(以下简称纺织品配额)招标方案,包括:1、确定具体商品招标次数、每次招标时间2、确定招标商品每次招标数量及所采取的招标方式3、确定各招标方式占招标总量的比例4、制定投标资格标准并核定投标企业资格5、确定协议招标最高(最低)投标量和最低投票价格6、确定中标的缴付比例7、其它需要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的事项(二)发布纺织品配额招标的各类通知、公告、决定等;(三)主持开标及评标工作,并审定配额招标的中标结果;(四)受理招标办公室上报的企业上交配额以及配额转受让备案;(五)审查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收取及配额使用情况;(六)其他须由招标委员会确定的事项。外经贸部对外贸易司负责招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投标价格投标企业自主决定投标价格。为防止出现不合理的低标价,招标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事先确定并公布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最低投标价格、明显背离正常价格水平的标书视为废标。对于协议招标的最低投标价格,参考某招标类别商品的市场情况和往年配额中标价格等因素,并通过征求专家意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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