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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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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诉讼代表人时可以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财产,也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属于民诉法中规定的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组织。但是经过召集业主大会,通过大会决议授权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诉讼代表人时可以参加诉讼。
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受托人。业主委员为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是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不是合同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代理业主行使权利,是在其委托代理权限内代理物业管理事项。其签订的合同民事主体一般是全体业主,而不是以业主委员会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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