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
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赋予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是必要的。“村民小组”是由过去的“生产队”演变而来,现在对“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次,从法律上而言,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中就明确赋予了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最后,从经济上而言,村民小组拥有自己的土地,经济上可以独立,也可自行承担义务,所以具备了诉讼的主体资格。从保护村民利益而言,村民小组需要主体资格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从法律层面而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其主体资格也给予了认可。综上所述,在民事案件的审判中村民小组有能力也有资格成为适格的主体。
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受托人。业主委员为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是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不是合同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代理业主行使权利,是在其委托代理权限内代理物业管理事项。其签订的合同民事主体一般是全体业主,而不是以业主委员会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2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1,962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