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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由于生活、工作上的原因,我们会碰到需要将租下来的房子转租出去的情况,那么这里需要注意点什么呢。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是出租人,也...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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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转租合同的签订相当频繁,因为原租赁人和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但原租赁人不想继续租赁,所以会转租房间。当一个想租房的人想签转租合同时,因为不是主合同,所以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么签订转租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询问租金中包含的内容,谁来承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等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5、应就是否可以转租达成协议;6、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室内家具、电器等设施的损坏情况,约定维修责任;8、应就终止合同达成协议。此外,还应注意转租合同和主合同的期限:1。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房东与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3、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得超过主合同。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合用部位的用户,可能会影响相邻用户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应保持合用部位的原状,不得随意扩大合用部位,影响相邻用户。承租人需要原出租人和相邻用户同意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赁日期。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上海国有农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地产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登记备案:(一)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转租合同。(3)转租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的注册证明。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产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当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得收益。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第一,转租人是否具有转租权限,以及转租人的身份证等信息,此种情况可以要求转租人出示其与房东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第二,转租的期限,转租的期限是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的;第三,租赁的费用,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第四,关于租赁房屋的维修,修缮等费用的承担;第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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