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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收的内涵可见其法律特征:首先,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
政府土地征收需要遵守提出征收请求→制定征收赔偿标准→审批→征收的程序。具体的征收流程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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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手续如下:第一步:定手续1、征收土地的通知2、调查土地现状确认第二步: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决定征收住宅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的住宅征收决定与被征收人数多有关的,必须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决定。第三步: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应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四步: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经批准可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6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6.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1)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2)经规划部门同意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府规定没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6.2申请与受理6.2.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拟改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1)申请书;(2)《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改变用途的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提交的相关材料。6.2.2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6.3审查,确定协议出让方案6.3.1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6.3.2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改变土地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应当按照新的土地用途评估。6.3.3核定出让金额,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委员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协议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6.3.3.1申请人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分别按下列公式核定:(1)不改变用途的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2)改变用途的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新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6.3.3.2协议出让方案应当包括:拟办理出让手续的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拟出让时间和应缴纳的协议出让金额等。6.4出让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6.5签订合同,结果公布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与申请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4.7的规定公布协议出让结果。6.6土地登记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6.7资料归档协议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用地申请、审批、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应归档的宗地出让资料包括:(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2)宗地条件及相关资料;(3)宗地评估资料;(4)出让金额确定资料;(5)宗地协议出让方案;(6)宗地出让方案批复文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协议出让公告资料;(9)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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