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用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
拆迁补偿的房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用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房屋拆迁补偿款并不属于以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征收范围。因此,不用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补偿收入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1.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应按适用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