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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进行企业改制与重组的基本要求: 1、上市公司应为能够自主经营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公司; 2、上市公司拥有能够促进股东大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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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国有企业改制注意事项: 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应由原国有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超过50人)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经财政部门予以确认。如果吸收新的资金入股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时,不得悬空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债务。已为贷款设定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由企业根据中介机构的落实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同级政府。 四、是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承担。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须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债权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所以如不能逐一妥善解决,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国有企业改制注意事项:一是股东资格。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本身不得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原国有企业投资者或新投资者应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原国有企业吸收员工(50人以上)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会可以代表全体或部分员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第二,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当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为出资。财政部门应当确认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如吸收新资金入股,还应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第三,国有资产的处置。国有企业改制时,不得悬挂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对于已经为贷款设定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于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企业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的实施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从净资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属于同级政府。第四,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与,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成立公司承担。改革后新成立的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需办理注销手续。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指引下,省属国有企业正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制工作正在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公司范围全面深入地向前推进。改革改制是落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应对新的市场挑战的必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管理机制滞后市场要求,蓬勃发展的民营建筑企业以自身体制、机制以及个人持股、股息加红利等长效激励机制方面的优势在竞争中异军突起,国有建筑企业与他们的竞争优势越来越不明显。我们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保持优势,就必须从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许多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改制使企业的活力得到了增加,开拓市场的资金实力和获利能力也得到了增强。形势逼人,时不我待。如果我们仍然在传统体制的束缚下,徘徊不前,浙一水建这样一支敢打硬仗的水利水电建筑行业正规军,就有可能败下阵来。只有与时俱进,主动求变,锐意改革,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浙一水建做大做强的转变。企业职工应加强学习,提高对改革改制的认同感,坚定改革改制的信心,正确看待改革改制的利益关系,为企业改革改制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其目的就是最终实现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为民营企业,规范公司化运作,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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