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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改制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11-10
国有企业改制注意事项:一是股东资格。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本身不得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原国有企业投资者或新投资者应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原国有企业吸收员工(50人以上)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会可以代表全体或部分员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第二,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当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为出资。财政部门应当确认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如吸收新资金入股,还应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第三,国有资产的处置。国有企业改制时,不得悬挂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对于已经为贷款设定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于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企业可以根据中介机构的实施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从净资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属于同级政府。第四,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与,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成立公司承担。改革后新成立的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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